编制单位就电磁辐射排污许可配套技术文件编制情况进行了汇报,各试点省份代表们围绕该技术文件、试点工作开展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展开了深入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参会代表一致认为,本次交流为试点省份生态环境部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提供了参考依据,为编制单位完善试点配套文件提供了有效支撑,也为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活动强调,电磁辐射排污许可试点工作是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落实《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磁辐射排污许可试点工作,要充分借鉴此前开展的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和常规环境排污许可工作经验,进一步拓宽排污许可试点范围,优化排污许可工作流程;要加强工作沟通,统筹监管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及排污许可试点省份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广东省和陕西省生态环境部门代表参加本次交流活动。